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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

2016-12-09 中铁六局丰桥公司



空格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建筑业市场亦呈蓬勃发展之势,建筑业企业在把握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由于我国关于建筑市场的各项配套法律法规滞后,存在诸多规范空白、模糊地带,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力度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合同管理中存在欠缺和疏漏,尤其是合作单位的不慎经营活动行为给建筑业企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层出不穷。内部管理中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高,职责不明,不注重合同的签订工作,过分相信公共关系和口头约定,对相关事务及合同组织机构、人员调整注意不够,对相关材料的保留收集,导致诉讼纠纷时举证不力,承担了不利的法律后果。如何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变化,防范法律风险,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是建筑业企业取得增强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国家的基本建设规划,因此,国家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要依法进行一定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合同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是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是建筑工项目程建设的关键部分之一,加大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套完整的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的第一步,通过对合同管理严格要求,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实现对人力资源和工作沟通等多角度、全方位管理。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细化合同,增强法律意识,并强化合同管理力度

        由于部分参与方法律匮乏以及合同意识薄弱,在合同商定前期,忽略了细节,没有扎实推敲每个条款,造成合同存在漏洞。当合同草率签订后,为以后各种纠纷、违约等现象的出现埋下了种子。 

       (2)完善管理机构并保障其自主独立性

       合同管理是涉及到管理、法律,所以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也应设定一定的合同管理人员,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实现合同的管理体系全方位化、全过程化。

      (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莫测及建筑公司自身的动态发展,要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必须加以完善才能满足变革需要。同时,还需要对发现的合同风险进行分类归纳、等级评估,从而进行分级预警,以便为建筑工程合同顺利落实提供必要的应对方法。

      (4)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预警系统

       首先要求相关合同信息全面,在全方位搜集信息基础上构建信息会商体系,以便能够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隐患之后,及时召开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会商,针对性地提出改建合同和控制合同风险的管理方案,达到降低合同风险规避法律隐患的目的。

     (5)注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要求员工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而以往管理人员的培养仅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培养,所以要要对其进行管理方面的相关培训。通过建设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

     (6)构建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构建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一般来讲,信息管理系统的内涵比较丰富,涵盖了总分包合同、业主信息、项目制造的成本核算和施工预算、项目施工结算、项目风险成本的控制、专业人才和设备的输入与输出控制管理等等。信息管理的系统化是非常有必须要的,在适当的时候,企业可以通过单位局域网以及互联网进行内部无缝信息传递、沟通与交流,有效控制管理的人为性、主观性、执行力度不到位等常规弊病。


防范法律纠纷的措施

     (1)严格执行合同的评审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纠纷总是伴随着合同的不合理性、非法性等方面出现的。由于合同条款缺乏必要的合理性、完整性、严密性或逻辑性,或是触犯了一定的法律法规,法律纠纷便因此而生。鉴于此,严格执行合同审评工作,尤其是在建筑工程合同起草和签订最初,指派专业的法律顾问及早驻场或参与介入到合同起草阶段是迫切的、必要的。同时,在合同最终签订之后,法律顾问还要保证合同已成立待履行的所涉条款并未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且合同可以依法有效实施。只有吃透合同所涉条款并规避相关义务与权力并不对等的合同条款,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等。

     (2)重视合同对方的资信

      建筑工程的参与方往往是多方,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涉事企业的多方性与复杂性。在建筑工程项目合法立项的基础上,对投资是否到位、合同对方的资金是否合法、涉事企业法人代表诚信和风评、企业相关证件执照、经营范畴是否合理等进行仔细考察。

     (3)强化管理合同的履行阶段

       管理细节往往是成败的关键。建筑工程所涉合同条款众多,其完成周期也较长,若是因为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影响经济效益是得不偿失的。因而,需要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随时随地对合同履行阶段的各个方面进行监控,加强协调,创造便利的履行环境,以便实现合同最终的有效且合格合法的履行。当然,在对合同履行的监控管理过程中,对所涉任意形式的信息资料、原始数据等搜集、整理以及责任人签字了的文字形式的保存都是非常合理的,有必要的。

     (4)注重建筑工程合同后期的工程款项回收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后期阶段,施工方按照规定完成建筑工程后,理应当按照合同所规定来进行工程款项回收,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必要的时候,可采用非诉讼方式回收款项。总之,一切为了减少法律纠纷和争端而努力,从而减少诉讼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5)量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

       虽然我过法律对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事件中的当事人权责有一定的明确规定,但其在《通用条款》法律中并未明示,如发生长时间停电、遇见大规模风雪且雨雪要持续多久等情况时,合同双方因此对要怎样界定为不可抗力的外力等情况予以量化,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合同法律纠纷问题。

    (6)注意纠纷时的合同索赔时效性问题

       不同的合同法律纠纷,相关的合同索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提出、及时规定、及时索赔,以免因为大量累积造成不必要的超期或忽视了时效,从而有效减少集中索赔带来的相关矛盾。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要在明晰常见法律纠纷的基础上做好防范工作,结合工程合同管理特点与需求从多方面入手控制法律纠纷,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双方合法权益的影响,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                                 

                                                            供稿:何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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